10.3969/j.issn.1671-332X.2009.11.001
医疗纠纷处理现状的若干思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7年以来,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处理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医疗纠纷日益呈现数量激增、索赔高额、矛盾激烈的态势.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理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常以医患双方协商方式定为医疗事故的"私了"方式与患方协商解决大部分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行政调解途径名存实亡.患方对病历记录真实性的怀疑,对行政部门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公正性的不信任,使得部分患方不得不采用私力救济的办法,采用闹访、缠访的方式与医院和政府部门纠缠不休.为了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医疗纠纷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构建医疗纠纷处理多元机制、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并且要积极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职能,从而真正切实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处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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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D92
2010-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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