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223(x).2017.10.057
心源性猝死案例的法医学鉴定
目的:在鉴定心源性猝死的案件时,为确定心源性猝死的原因,不仅要进行尸体解剖,还要对死者进行病理学检查,然后联系死者的既往病史来确定死因.为了能够为心源性猝死案件提供可靠、科学的法医学鉴定结果,本文对心源性猝死的原因及法医学病理学特点进行了统计与探讨.方法 :收集统计了86例心源性猝死案例,回顾性分析了死者的性别、年龄、发病原因、死亡原因等.结果 :86例心源性猝死者中男性死者58例,女性死者28例,死者的年龄一般在18-45岁之间.发病原因方面,37例死者有冠心病史,22例死者患有心肌病,10例死者患有心肌炎.结论 :由结果分析得知,冠心病患者在心源性猝死的案件中所占据的比例较大,应激反应是造成心源性猝死出现的主要原因.
心源性猝死、诱因、内因、法医学鉴定
R73;R71
2017-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