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作用,需要准确把握国有企业作为经济性营利组织的特点,同时,要深刻理解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第一职责的本质,从而积极推动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监督的针对性、高效性.在此当中,我们需要把握好政治方向,突出"点、线、面、体"四个维度,可总结为"一向四维"模式:即政治监督把握"向";下沉监督穿透"点"、职能监督抓住"线"、联合监督覆盖"面"、数字监督构建"体".通过守好点、连好线、统好面、构好体,支撑起纵向到底、点线结合、覆盖全域的立体化监督模式.
国有企业、监督
F272.9(企业经济)
2022-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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