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辜”制度
保辜,清律有文释之曰:“保,养也,辜,罪也。”伤害行为发生后,由于被害人伤势未定,过旱对该伤害行为定罪量刑可能会造成罪行判定不准确的结果,因此确定一定的时间限度。以该时限结束后被害人的死伤状况作为对伤害人定罪量刑的依据,以督促伤害人在限内采取积极措施,挽救被害人生命,减轻损害结果,减轻自己的罪行,
保辜、伤害行为、制度、定罪量刑、被害人、损害结果、罪行
D929(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2-123
保辜、伤害行为、制度、定罪量刑、被害人、损害结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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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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