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款费用资本化计算的探讨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了38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以下简称新准则)与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以下简称"旧准则")在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大的修订.文章就新准则与旧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指出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
F231(会计)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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