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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1496.2012.19.225

反公用企业垄断的思考

引用
公用企业是国家为适应社会公众生活而设立的经济组织,其公共利益性和不同程度的自然垄断性特征形成了公用企业的垄断传统.然而政企不分、缺乏竞争的事业化管理体制使公用企业与社会公益目标相背离,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有效规制公用企业垄断,首先要实行政企分离,赋予公用企业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次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分业经营;最后要健全竞争法律制度,规范公用企业市场行为.

公用企业、自然垄断、政企分离、竞争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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