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821.2012.05.028
药品专利保护强度的选择——以中国和澳大利亚为例(1986-2009)
在医药技术、医药经济和医药产业倍爱关注的今天,药品专利保护所具有的激励研发创新、提升科技竞争力、促进信息技术公开的基本功能已经成为医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障.根据药品专利保护是立法强度与执法强度两方面综合作用的原则,本文对1986-2009年中国和澳大利亚的药品专利保护强度进行了测算,培果发现:一是两国药品专利保护强度的变化曲线相类似,二是执法强度差异是造成两国药品专利保护强度差距的主要原因.基于此,提出加强药品专利立法保护和优化药品专利执法保护环境的政策建议.
药品专利、比较研究、中国、澳大利亚
32
G255.53(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CFX02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820150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