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821.2010.02.026
图书馆员的自由度与创新服务
在图书馆,如果确认了实践的优先性,也就是确认了馆员群众享有超越常规的思维,或者突破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规则创新的道德上的权利.制定现有规章制度的管理者,对于群众的这些创新应给于必要的容忍,提高馆员个人工作的自由度则是最好的方式.然而,馆员工作中自由度也不是无限的,为读者服务满足读者需求这个底线不能逾越.在图书馆管理中给个人留有余地,使馆员们从被管理者变成"自在人"从而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潜力和创造水平是提高自由度的最佳途径.
自由度、创新服务、自在人、宽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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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1.5(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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