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821.2007.03.019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对我国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我国图书馆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并因此带动了一定程度的有偿服务.2001年10月修正的《著作权法》与2006年5月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经不断与国际上发展了的数字技术时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同步.强化了对私权的保护力度,这对图书馆的有关信息服务在法律上构成了一定的制约.而数字图书馆的运作方式和公益性更是引起公众的质疑.面对国内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可逆转的趋势,图书馆应如何应对,变挑战为机遇,是当前图书馆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网络环境、著作权法、图书馆、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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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0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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