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80/j.cnki.xdjykx.2016.05.007
我国军事院校法人地位及与学员法律关系的探讨
对我国军事院校法人地位及其性质的确认,是军事院校法制建设的重要问题.传统观念不赞成军事院校使用法人概念.本文在深入剖析这种传统观念的基础上,指出军事院校法人地位的确认具有可行性,它们可归类为军内事业单位法人.文章据此进一步探讨了军事院校与学员的法律关系,并对学员权益救济途径进行了探索.
军事院校、法人地位、学员、法律关系
G520(中国教育事业)
2016-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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