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85.2014.08.013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聘任制的制度反思及其重构
现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聘任制存在着制度困境:从制度根本运行机制来看,其所依赖的市场机制不能满足义务教育公共性的要求;从制度具体设计来看,其已丧失了法理依据,同时缺乏对我国教育现实基础的考量。重构教师聘任制,应肯定其合理内核,坚持该制度,并以教师职业的性质作为根本出发点。重新设计教师聘任制,应以政府作为教师聘任的主体;聘任合同应具有行政合同的特征;应以教师人事争议仲裁作为教师聘任纠纷的主要解决机制。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聘任制、教师聘任合同
G451.1(教师与学生)
201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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