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独立学院法人治理困境的反思——从独立学院法律规定矛盾维度分析

引用
独立学院法人治理存在不规范化、形骸化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性和自相矛盾性.虽然现行法律规定独立学院为法人,但在现有的法人分类中找不到独立学院法人归属类型,以至法人治理出现越位、错位、虚位等利益无序博弈状态.面对此种境况,消解法律法规自相矛盾的规定,并找寻独立学院法人的准确定位——营利性法人或非营利性法人,进而针对不同类型的法人构建不同的治理结构,才是破解独立学院法人治理困境根本所在.

独立学院、法人治理、非营利法人、营利法人

G649.21(高等教育)

2013-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5-7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