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85.2012.06.010
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选择:以行政合同理论为突破口
高校行政化使高校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严重束缚了高校的办学活力.实现高校去行政化需要转变政府职能,重新定位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还高校独立主体地位.适用行政合同理论处理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是可行的.引入行政合同理论处理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有助于实现政府对高校管理模式的转变,突出高校的独立主体地位.应通过政府与高校订立行政合同充分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使高校摆脱政府的束缚,从而逐步实现高校的去行政化.
高校行政化、高校去行政化、行政合同
G649.21(高等教育)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伦理物格制度研究"11552171
2012-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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