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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24.04.07

生成式AI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与风险规制

引用
生成式AI的技术特性使其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产生了挑战,主要包括:生成式AI虽然解决了让语言模型使用超大体量无人工标注数据进行预训练的难题,但其采用的技术路线也使大语言模型成为完全的"技术黑箱",进而使开发者难以遵守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同意规则;无论是依据"目的限定原则"还是"场景理论",生成式AI的技术特性都使其难以满足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已公开个人信息的法定要求;生成式AI的技术特性使大语言模型的输入端和输出端都存在对信息主体的敏感个人信息权益和个体隐私权的侵害风险.我们应该基于"包容审慎"的基本风险规制理念,通过调整生成式AI领域知情同意规则的适用方式、重塑生成式AI领域已公开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设立生成式AI领域个人信息中人格权保护的行政规制措施等途径,实现创新技术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

生成式人工智能、ChatGPT、个人信息、风险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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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2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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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397

50-10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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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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