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3.03.13
论袭警罪之"暴力袭击"
袭警罪之"暴力袭击",以人民警察为对象,不包括辅警,限于对警察人身实施的直接暴力.暴力袭击的文义是暴力打击,暴力要素主要表现为但并不限于突然性暴力,突然性及更具体的瞬时性、意外性不构成对暴力要素的消极限制.暴力袭击是强有力的暴力行为,以妨害、阻碍而不是阻止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为必要.因此,袭警罪既不是具体危险犯,也不是抽象危险犯,而是伴随着阻碍、妨害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之损害结果的行为犯.当然,暴力行为与损害结果,虽然在观念上是可分的,但在具体认定袭警罪时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暴力袭击、直接暴力、突然性暴力、阻碍依法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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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6(刑法)
2023-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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