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3.03.11
刑法行为人主义的辨析及其价值
刑法主观主义通常对应刑法行为人主义,刑法客观主义对应刑法行为主义,二者的争论在西方刑法学说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我国大多数学者会选择行为主义的立场,对行为人主义存在明显忽视,刑法行为人主义也曾成为众矢之的.但是,行为人主义其实不乏具有诸多可以借鉴之处,它在我国日益繁荣的刑法学研究中不应该被淡忘,对此有必要重提行为人主义,以充分发挥行为人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价值.行为人主义贯穿刑法始终,其至少应分别从刑法观、犯罪论与刑罚论三个层次逐一进行分析.近些年来的刑法修正案也涉及到诸多的行为人主义思想内容,像预防刑法、犯罪人处遇方式的发展、犯罪圈的扩张范围等.在理论上,应当主动运用行为人主义的视角与内容,去合理解释这些现实问题,对于不合理的地方也应当结合行为主义及时进行合理的刑罚限缩.在行为主义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情形下,重提行为人主义,既是对未来刑法学发展的合理预见,也是对当下刑法的范围保持清醒认知.
行为人主义、行为主义、学派之争、刑法观、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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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BFX063
2023-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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