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2.02.08
"绿色原则"视阈下预重整制度的功能性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绿色原则"的基础含义为环境保护,其深层表达为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绿色原则"既促进入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表达了资源、资本的可持续利用.破产法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兼具市场出清和挽救再生的双重功能.其中预重整制度因其有效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挽救债务企业于困境,是"绿色原则"在破产法中张力的重要体现.预重整制度一面可以通过简化程序节约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另一面还可以延续债务人经验、商誉,避免浪费、最大化促进债务人可持续发展.
绿色原则、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预重整、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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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项目JJKH20201130SK
202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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