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2.02.01
我国政法教育的变迁与展望
政法教育形成于1950年代,基于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它为政法工作培养专门干部.与政法工作强调政治性一样,政法教育是强调政治性的法学教育,非常重视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纪律教育.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日趋强调专业化、职业化.20世纪80年代,仍继续强调政治性.这与当时的社会治安形势及"严打"刑事政策有一定关系.1990年代以后,政治性在政法教育中日渐淡出,法学教育趋向服务市场经济的专业化.新时代的治国理政,在法治领域创造了一系列新实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深入政治领域,国家和社会治理广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范畴,涉外法治深度关联国际政治、国际关系.这些实践造就了强调政治性的大法治工作格局,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催生了新政法教育.党内法规学、纪检监察学、国家安全学、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学科应运而生,人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学科应需更新.新政法教育与专业化法学教育并行,扩展了法学教育的领地.
政法、政法教育、法学教育、全面依法治国、大法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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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2(法的理论(法学))
202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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