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1.05.08
网络恶意不兼容的法律构造与规制逻辑——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的展开
互联网专条中的"恶意不兼容",具有经济现象的描述性、内涵外延的伸缩性和边界的模糊性,与反垄断法和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法条形成交叠,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不同的调整定位和规制逻辑."恶意不兼容"由主客观要素所构造,但具有规范文本的不完全性和语义学上的判断余地."恶意"由"故意+恶性"构成,"恶性"应基于市场竞争的本性,以是否具有正当竞争利益为判断核心."不兼容"具有网络语境下的特殊含义,但又有类型化和行为涵摄上的不确定等难题.与反垄断法的规制逻辑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网络不兼容",以竞争自由和正当竞争为原则,以"恶意不兼容"为例外.对于"恶意不兼容"所涉及的法条竞合问题,应基于原则、政策与规则的差序关系,根据竞争法理念和适用规则,区分优位性吸收、有限补充与排斥等不同选项,以此厘清竞合性法条的选择适用.
互联网专条;恶意;不兼容;二选一;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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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研究"19ZDA164
2021-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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