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0.06.04
论功能主义法律解释论的构建
以客观性规范为目标的规范解释论存在主观论与客观论、形式论与实质论争论以及区分法律适用和法律创造的难题.以法律现实主义为代表的非规范解释论试图以客观性事实为目标取代客观性规范,但是又陷入了何种客观性事实构成法律解释的目标之困境.以诠释学为基础,彻底摆脱客观性依赖,采取功能主义解释论立场,才能建构一套可靠的解释学体系.
规范解释论、客观性难题、非规范解释论、功能主义解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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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20.0(国际法)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当代中国法教义学的本土化路径与限度研究"批准号:19BFX024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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