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0.06.02
论法律推定的界域与效力——以买受人检验通知义务为视角的研究
《民法典》第621条存在立法目的与立法技术无法匹配的问题.理论研究应对法律推定的功能和界域进行更精确和细致的界定,以使法律推定能够区别于拟制、意思表示的解释以及法律的解释性规范等其他立法技术.法律推定的效力应有助于其功能的实现,并力求不损害自由心证的基础性地位.法律应以选择适用为原则,强制适用为例外.法律推定只影响主观证明责任的转移,不影响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应承认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
法律推定、证明责任、瑕疵担保、拟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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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我国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预决效力的规则设计研究"17BFX054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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