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0.04.06
论民法典中的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制度.但在《民法典》没有系统的人役权制度且缺乏用益权的情况下,居住权的相关内容都难以准用用益权的相关规定.在居住权制度中,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体范围、客体界定、法律效力、消灭事由等问题,都需要通过解释论进行阐明.明确上述问题,能够丰富与完善我国用益物权体系,并有助于使居住权的规范性效力转化为居住权规范的实际效力.
居住权、居住权人、设立方式、住宅、法律效力、消灭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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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20.0(国际法)
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18VHJ003
2020-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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