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0.02.03
专利间接侵权的国际立法动向与中国制度选择
间接侵权是专利立法中最为棘手且存有争议的问题.共同侵权是构建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理论基础,诸如“共同关联性”的本质特征、教唆和帮助的共同侵权形态、间接侵权人与直接侵权人的连带责任等,为早期专利间接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了规范依据和学理支撑.现代专利法的一个重要变革,即实现了从共同侵权规则到间接侵权规则的制度转型.在美国,经历了从判例法到成文法的变迁;在德、日,则是从民法典到专门法的过渡.就主要国家专利法而言,有关间接侵权的立法模式、构成要件以及责任形式不尽相同.在中国,关于专利间接侵权,是恪守传统民法的共同侵权规则,还是创制间接侵权的专利法规则,实务界、学术界有不同看法.总体来说,我国专利法修改,循国际制度变革之势,应本土法治发展之需,有必要构建专门的帮助侵权制度,但应当对其法律构成和责任形式采取相对谨慎的立法立场.
专利间接侵权、教唆帮助侵权、理论基础、国际立法比较、中国选择
42
DF523.2(民法)
2019年日本东京知识产权研究所资助中日专家合作研究项目
2020-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