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9.06.10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中“个人信息自决”的规范建构及其反思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次审议稿)》中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严格贯彻了“个人信息自决”这一基本原则,其具体规范建构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的各项要求.但“信息自决”这一理念产生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鉴于时代的变迁,单纯的“信息自决”原则已经无法满足当代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社会背景和法律规范变迁的梳理,说明“个人信息自决”原则的局限所在,并结合“场景理论”找出影响个人信息保护强度的关键要素,为《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相关规范的修改以及司法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个人信息自决、场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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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1(民法)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18ZDA146
2020-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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