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9.01.14
经济法体系的重构——以“市场”为标准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我国亦从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二元维度建构了经济法体系.这种二元结构的体系可以说是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性进步,对于中国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可谓居功至伟.但毋庸否认,二元结构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成为影响经济法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值此改革开放40年之际,学界需要在反思的基础上重构经济法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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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9-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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