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8.06.06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经济法补缺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须臾不能脱离法律制度,其中经济法尤为重要.基于“现代化—经济体系—经济法”的理论框架,运用“结构—功能”分析的方法,可以发现:经济体系的复杂结构由多个层面的诸多要素构成,需要经济法的有力支撑;经济体系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结构优化,需要经济法的促进和保障.因此,经济法对于经济体系的现代化不可或缺,应弥补实践中忽视经济法相关功能的缺失.此外,还应将公共经济纳入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私人经济与公共经济等多重二元结构的优化,并在法治框架下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既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以及整体现代化,又有助于拓展经济法的发展理论和法治理论,深化发展法学的研究.
现代化、经济体系、经济法、功能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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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发展理念与经济法制度完善研究”17AFX023
2019-0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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