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8.06.02
近代司法运行及其展开
清末的法制变革,创建了近代意义上的司法制度,其与之前的司法,从制度安排、专业化程度、运行方式等方面制度迥异.它是以民主政治形态、现代法律教育、现代经济体制为依托的制度形式.这种制度实际意义上的完整运行始于民国时期,民国时期的司法制度经历了创制、运行和变异三个阶段.本文对其实际运行效果进行了学理意义上探讨与分析,不仅仅意图为现实寻求一种历史的借鉴,也欲通过这种探究,使近代司法运行的意义更为明晰.
司法运行、近代、清末立宪、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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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3(法的理论(法学))
2019-0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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