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8.01.02
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研究
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与行政法治中的程序有关的权利,这个权利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权利,它是能够主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最为核心和系统的程序权利.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法治价值,可以“倒逼”行政正义实现、使行政法治与时俱进、使行政执法人性化、使行政相对人权利过程化.然而,在我国,基本程序权利概念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尚未有内容构造、基本程序权利缺少程序制度支撑.如何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建构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需要诸多具体的路径,主要应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进行梳理、完善行政法上的程序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合理处理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的关系.
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法治价值
40
DF31(行政法)
“上海市一流学科行政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行政法”资助项目
2018-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