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6.05.06
和解合同的私法传统与规范适用
私人协商已成为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之一.但现行法中的规范缺失以及和解合同自身的复杂性,使得法律适用变得困难,导致民众对其失去信心.与此同时,诉讼法的指导案例和司法解释也在逐渐形塑和扭曲和解合同的效力,引发了实体法和诉讼法的冲突.要解决当前的问题,有必要通过历史和逻辑的考察,厘清和解合同的概念、性质、错误和解除方面的基础理论,重新塑造它的实体法基础,以此为法律适用和法典建构提供助益.
和解合同、不确定关系、和解错误、和解更新
38
DF525(民法)
2016-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