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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16.04.09

论环境税法的功能定位——基于对“零税收论”的反思

引用
环境税立法的难点之一在于功能定位.由于拘泥于过时的理论和经验,误判中国国情和各国立法趋势,否定环境税法收入功能的观点在一定范围内比较流行.然而,从加速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国语境考虑,收入功能值得认真对待.环境税法应明确规制一收入二元功能定位,为环境保护以及发展方式转型、税制优化、分配公平提供制度性契机.这一考察有助于深化税法学中关于租税本质与功能的探讨.

环境税、功能、规制、财政收入

38

DF468(经济法、财政法)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复合功能型环境税的法律构造研究”16BFX141;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商业自由的税收干预及其规范”2014M550688

2016-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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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38

201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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