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6.01.17
法教义学的勃兴对经济法意味着什么
作为一种源自西方的法学理论和方法,“法教义学”成了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热点话题,也导致了空前的争议.考察以往的成果后可以发现,经济法中的法教义学研究选择并采取了“抛开理论和体系、专注工具和方法”的学术策略.法教义学对于经济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要真正发挥法教义学促进经济法发展的实际功用,则需要立足于经济法的部门法哲学范式,着力从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个层面去推进经济法知识的教义学化.法教义学之困境和中国经济法学的现实决定了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理想图景的建构不是在法教义学的基础上走向“单向度的规范法学”的立场,而应以探索“经济法是什么”为出发点,从而通往哲理化之路.
经济法、法教义学、法哲学、社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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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共规制的社会可接受性及实现路径研究”13CFX009;2015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公共治理视域下社会中间层理论的法律构建研究”CLS2015D088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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