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6.01.13
企业海外投资的非政府性障碍及中国的对策研究
除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各种政治、法律和经济障碍之外,近年来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也遭遇过大量非政府性障碍,其中,环境责任、劳工标准、文化保护、当地“经济贡献”和正当行政程序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东道国投资环境宽松、我国海外投资管理模式落后、中资企业逐利本性是产生非政府性障碍的主要原因.投资母国防范海外投资非政府性障碍风险的关键在于系统和灵活运用国际与国内两套规则,注重法律保护,我国在新签订或修订的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中应增加投资标准条款,督促东道国政府承担保护的责任,并通过构建企业海外信息披露制度,促使投资母国与当地民众、非政府组织实行“共同管制”,此外,还要激励中资企业自觉遵守社会责任,进而在东道国树立起负责任的中资企业形象.
非政府性障碍、中资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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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国际法)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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