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6.01.11
现行犯:一个亟待解释的法律概念
现行犯(flagrant delict)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的一个法定用语.但是,由于立法没有明确像西方国家那样给予现行犯一个明确的界定,而是将其规定为刑事拘留条件之一,致使现行犯概念一直没有引起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的足够重视.然而,现行犯观念的缺失,不仅为刑事拘留制度的异化洞开了方便之门,而且,严重影响了对现行犯紧急应对机制的研究.故此,需要以传统刑事诉讼法学中的现行犯理论为基础,对“现行犯”这一法学概念进行学理解读,并结合大陆法系国家现行犯的立法体例,对我国立法中的现行犯规定进行梳理和反思,以期可以推动我国现行犯紧急应对制度的发展.
现行犯、准现行犯、刑事拘留、扭送
38
DF61(刑法)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