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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15.06.07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

引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当前我国民间和政府投资的重要载体,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核心,享有基金运营与管理的全部权利,若没有适当的约束机制,投资人的权利极易受到侵害.信义义务是解决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的重要钥匙,基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性,信义义务在融资、投资、管理和退出环节各有具体的表现形式,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在不同情境中的弹性与张力也各有不同.但是信义义务的适用也受到主观判断、法官裁量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需要与外部监管措施相结合共同保护投资人利益.

私募股权基金、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忠实义务、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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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2(经济法、财政法)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法律制度研究"12CFX072;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美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比较研究"CLS2014D068;中国博士后第54批面上基金项目2013M540350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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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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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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