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5.06.03
逻辑之外的"理"——古今比较下的清代"盗贼自首"研究
当代东亚各国的刑事自首制度均来自于我国古代,但因经过了法制现代化的洗礼,又与我国古代有较大差别.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我国古代法典,对自首之盗贼采取较当代各国更为宽容的处理方式.在自首后果上,大幅度减免刑罚;在自首主体方面,"遣人代首"及"亲属首告"均等同于犯罪人本人自首;在自首的对象处,除官府外,亦可于事主处"首服";此外,明列一些"不准首"的项目.从表面上看,这一制度的具体规则似乎常常不符合形式逻辑,但在实质上,它却符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国人心中的情理、伦理,体现出一种超越逻辑并高于逻辑的独特法律理性.
大清律例、盗律、自首、形式逻辑、法律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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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大清律例》疑难条文及相关制度背景考论"12BFX016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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