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5.04.13
美国环境公众参与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作为公众有权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和实施环境监督的“公众参与理论”,无论是在国际法层面,还是在国内法层面,均构成了当前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所承载的公众参与权,在有些国家或地区甚至已经上升为一项宪法性权利,或者作为一项环境法律权利被规定在环境基本法律之中.它既体现在环境决策行为之中,也体现在环境违法监督行为之中,“公众参与”俨然已经构成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理论基础,深刻地反映在美国“公民诉讼”的诉讼机制之中,也必然成为构建中国特色“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石和制度内容.
公共参与、公民诉讼、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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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8(经济法、财政法)
2013年度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美环境法的执行及其效力分析”2013PYFX06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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