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5.04.07
国家荣誉制度及其宪法建构
在国家荣誉制度的立法过程中,应对其政治理念、宪法依据与宪制功能有深入的认知.荣誉制度作为连接国家与公民的政治纽带,一方面强化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政治归属,促成政治认同与进行社会动员;另一方面则代表国家对公民进行教化与规训,经由英模塑造达成特定国家目标.中国宪法规定了国家荣誉与个人荣誉的“双重主体结构”与实现路径,国家荣誉构成个人荣誉的前提和基础,服务于国家任务的实现.此外,国家荣誉制度兼具重要的宪制功能,包括了对于政权合法性的建构、对于政治诉求的吸纳,以及引导主流价值观.国家荣誉立法应符合宪法所设定的原则,提高与增强国家荣誉的权威性和稀缺性,强调评审机制的独立性和参与性,并通过荣誉制度来培育公民的政治人格.
国家荣誉制度、国家荣誉立法、政治理念、宪法依据、宪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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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社会保障权救济模式研究”11YJA820092;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201406360080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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