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4.06.09
从事实推定走向表见证明
无论是概念界定还是司法实践,事实推定在各国均引发了长期的争议乃至质疑.从实践状况看,法官运用经验法则进行事实推定的模式可分为间接证明和表见证明.为了避免混乱,尤其为了实现武器平等、程序公平和法律适用之统一,我国未来有必要引入表见证明以取代备受争议的事实推定.作为一种证明规则,表见证明的实质在于:将证明对象从要件事实转化为更容易证明的典型的关联事实.这样的证明减轻规则通常以“典型事实经过”为适用前提,并以盖然性较高的经验法则为基础,从而在防止法官恣意和提高判决的信服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证明效力上看,表见证明既未重新分配证明责任,也未降低证明标准,而仅倒置了具体的举证责任.为了动摇表见证明的结论,对方当事人只需提交反证证明其他的“非典型事实经过”存在重大可能性即可.为了实现表见证明承担的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我国未来还有必要改革审级建构和转变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以构建起表见证明的判例体系.在此方面,德国的学说争鸣与判例经验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与对照.
经验法则、事实推定、表见证明、间接证明、法律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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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医疗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研究”10YJC820176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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