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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14.06.06

免费模式下的互联网产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

引用
对于互联网产业中被广泛采用的免费模式而言,涉及反垄断法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是从免费端还是广告端来进行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双边市场理论虽然关注到了网络用户和广告商之间的关联性,但是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而其理论内部的调整也并不成功.对此,在单边市场语境下从上、下游的角度理解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能够简化对商业模式的理解,明确争议发生的领域,解决相关产品市场确定的基本问题.同时,为了避免将上游相关产品市场界定为注意力市场而导致范围过于宽泛,应从网络用户对于互联网产品的功能需求出发,而实证的研究也支持这一改进.

互联网、反垄断法、相关产品市场、双边市场、单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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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垄断认定过程中的相关市场边界划分原则与技术研究”12&ZD200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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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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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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