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4.06.02
网络公共空间治理的法治原理
网络公共空间能够形成、传递和表达公众的意志和利益,是政治过程的初步形态,反映了社会的自由化.法治应用于网络公共空间的治理,要求建立满足不同主体需求的秩序结构,同时保障民主价值和公民的自由权.它形成建设法治社会和控制国家权力的双重治理目标,也体现了网络治理的双重结构.软法之治和硬法之治是不同的工具,它们既明确了责任主体,也充分利用了服务商和公众的参与.作为两种效力实现模式,过程控制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司法控制则是法治终端,其成效不彰影响治理效果.国家针对公民信息自由的积极义务主要是信息公开和打击谣言,针对言论自由主要承担消极义务.当以国家义务之履行检视治理行为的合宪性.
网络公共空间、自由化、治理、法治社会、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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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法的理论(法学))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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