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4.04.16
医疗损害鉴定一元化实证研究
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一直是医疗损害案件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法官在选择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没有顺位偏好.在涉及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专业性与中立性评价中,法官优先考虑中立性.鉴于二者的痼疾,即医学会行业保护以及司法鉴定机构趋利性,重新整合相关资源成立唯一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就成为了大多数法官对一元化制度建构的优先选择.一元化的关键是鉴定标准的一元化.立法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应制定医疗过错分类、因果关系判断及损伤参与度认定的统一标准,并对鉴定程序特别是听证程序和鉴定次数、鉴定专家库以及鉴定人员的准入进行一元化制度设计.
医疗损害鉴定、侵权责任法、一元化、医学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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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6(民法)
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医疗损害鉴定一元化研究”YF11-Z01;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侵权责任法》视阈下广东地区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难点问题与对策研究”11WYXM017
2014-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76-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