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4.04.04
基于后果评价的法律适用方法
基于后果评价的法律适用是司法裁判的必要形式和具体方法,其逻辑机制在于裁决后果逆向地影响裁判依据的选择.确需改变按照既定规则的法律推理及论证结构是基于后果评价的法律适用方法应用的条件,其旨在为疑难案件司法确立正当的裁判规范.司法裁决的抽象后果或称“规范性后果”是法律适用通过后果评价而为合理裁判的可依赖后果.既定法秩序内的根据是法律适用后果评价实质衡量中具有优先性的理由,而既定法秩序外的根据以其属性和功能对后果评价的实质衡量发挥着特殊作用.
后果评价、法律适用、裁判规范、抽象后果、实质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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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3(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基于后果评价的司法裁判及其方法研究”13YJC820093
2014-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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