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4.02.07
关系契约理论对意思自治的价值超越
随着时代前进和社会实践的发展,一些新的契约现象用传统的契约法理论难以解释.针对意思自治理论的局限性,麦克尼尔、内田贵等学者提出关系契约理论,指出契约关系相对于当事人合意的独立价值和作用,成为契约法学上新兴学说.关系契约理论提出并强调了“关系”这个长期为人们所忽视的契约要素,指出契约作为特定结合关系,其“关系”本身有其特定价值和规范导引作用.关系契约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契约理论的人文价值观,强调当事人基于契约关系合作互惠和平衡利益的价值导向,该理论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和理论发展空间.
关系契约、意思自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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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2(民法)
2014-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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