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4.02.06
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及其现实观照
政府的组织德性的存在必然产生与之相应的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是对政府的组织德性的抽象见之于具体的响应和表征.政府的组织德性的核心和灵魂在于德性正义,在当下中国与之相应的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突出表现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尽管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对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具有普遍性,但具体到我国依法行政现状,合法行政要更加突出严格、程序正当要更加突出规范、合理行政要更加突出公正、诚实守信要更加突出文明,而权责一致是我国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症结,在当下不仅要突出“严格、规范”,而且要突出“公正、文明”.
依法行政、德性要求、主要体现、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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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14-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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