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3.06.11
论我国民事起诉状的功能转型与内容再造
起诉状的程序功能和内容是由诉讼的构造、诉答程序的功能、诉讼标的理论、判决效力制度、司法的经济性问题等共同决定的.我国起诉状的功能转型与内容再造应当与审前程序设置的整体目标相一致,同时兼顾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弱化起诉状对于法院司法管理的辅助功能,减轻原告的法律论证负担,强化起诉状特定案件事实,促进争点整理方面的程序性作用;同时应当增强起诉状在内容方面的弹性,完善起诉状修改的程序.
起诉状、诉答程序、争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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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专项任务课题“医疗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研究”12SFB5029
2014-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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