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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13.05.18

论社会救助权国家给付义务基准之三维度量——以江苏省四个县区为例

引用
对社会救助权国家给付义务基准的度量,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研究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其内在逻辑构成涵摄社会救助权的给付范围、给付上限和给付下限三个维度要素.其中,给付范围是从横向的视角对国家给付义务的对象、主体以及项目进行规范,可以决定社会救助权具体国家给付义务是否在场以及在场的排序问题.而给付上限和给付下限两个维度则是在给付范围科学界定的前提下,从纵向的视角对国家给付义务的给付程度进行规范,是决定社会救助权具体国家给付义务是否履行以及履行的效果问题.

社会救助权、国家义务、给付基准

35

DF01(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生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12BFX090

2013-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8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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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35

201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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