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3.03.15
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兼与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比较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第三人为避免自身利益受损而享有的一种非常上诉手段.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非常上诉制度的一种,应受“非常上诉”一般条款的制约.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介于生效判决的确定性、法律关系的安定性、第三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机制.当第三人的利益遭到生效判决的侵害时,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必要且惟一的救济途径.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提出期限、管辖、法律效果进行了规定.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而言,我国《民事诉讼法》引进该制度可能造成与当前法律制度不兼容,与司法制度不适应,但是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得以解决,实务部门对新制度的“抗拒”也将逐步缓解.
民事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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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12年度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桐山基金项目"法国民事诉讼理论研究"
201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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