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3.02.05
人权立法的两难问题
人权的充分实现是人类长期以来不懈追求的目标.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该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人权入宪"犹如一道绚丽的晨光,让中国人对享有充分的人权充满了希望与期待.作为制度性实践,中国人权立法由此掀开了新的篇章.迄今,中国的人权立法已广泛展开,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的,以各部门法为支柱,各种法律形式为载体的人权立法体系.但是人们对于人权立法的期待有增无减,特别是当人们寻找不到人权表达的出口时,人们的呼声更加强烈.理想与现实的反差,使我们在不得不在拷问中国的人权立法的同时,理性地分析人权立法中存在着的一系列两难问题.这些两难问题使得人权立法处于两难选择之中,如果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忽视另一面,畸轻畸重,都可能导致人权立法的偏颇.因此,在当下要促进我国人权立法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我们首先必须理清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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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2013-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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