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2.05.18
实践中的刑事一审期限:期间耗费与功能探寻——以S省两个基层法院为主要样板
透过审限耗费角度的实证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基层法院刑事审判程序具有如下特征:庭前程序的“事务化”,庭前程序沦为纯粹的案件管理活动;庭审程序的“速审化”,庭审时间耗费少,庭审节奏明快;庭后程序的“中心化”与“间隔化”.传统观点认为,我国刑事审限制度具有人权保障和效率提升功能.通过比较和实证的考察发现,我国“贯通式”审限的真实功能为通过监控法官的审理行为,达到塑造与行政化司法制度结构相契合的审理主体的目的.
刑事一审期限、期间耗费、功能、审理行为
DF73(诉讼法)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刑事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实证研究”10AFX008
201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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