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2.05.07
论我国公证遗嘱适用的效力位阶——以法律的价值理论与民众继承习惯的现实为视角
值此我国《继承法》正被立法机关修订之际,特对我国公证遗嘱适用的效力位阶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我国公证遗嘱适用效力的位阶,应当以现代私法追求的“正义、自由、效率、人权保护”等价值观和“以人为本”的目标为引领,结合当代中国民众继承习惯调查反映的民众对遗嘱形式的主要选择意愿,建议修改我国公证遗嘱适用的效力位阶之立法,以期彰显21世纪中国《继承法》具有的时代性、进步性特征,实现我国遗嘱形式效力立法的现代化.
公证遗嘱、效力位阶、价值取向、民众意愿、立法建议
DF524(民法)
201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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